一般貸款金融協助措施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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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貸款金融協助措施問與答
114年7月28日發布
問一、一般貸款金融協助措施適用對象為何?
答:經行政院公告為丹娜絲颱風風災災區所在地之受災民眾,行政院於114年7月18日、7月23日、8月12日及8月19日公告,丹娜絲颱風風災災區範圍包括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東區全區、嘉義市西區全區、高雄市新興區、雲林縣全區。
問二、債務範圍與展延期間?
答:
債務範圍 展延期間
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因災害毀損致不堪使用者 5年 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因災害毀損未致不堪使用者 2年 非自用住宅購屋貸款,其房屋因災害毀損致不堪使用,或部分毀損未致不堪使用者 2年 以災區之房屋為擔保之其他貸款及其他擔保貸款 1年 汽車貸款 1年 保險單借款、信用卡與現金卡應繳款項及其他無擔保貸款 6個月 債務協商債務 1年 問三、申請期限?
答: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5日止。
問四、申辦方式?
答:受災民眾檢具貸款展延申請書,及災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向原貸之農業金融機構申請展延,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免予計收。
問五、受災民眾如何申請一般貸款?
答:受災民眾如有貸款資金需求,可向農業金融機構(全國農業金庫及農漁會信用部)提出申貸,農業金融機構將依一般貸款徵授信原則儘予協助。
問六、對於本項措施如有疑問,應如何尋求協助?
答:可電詢農業金融署農業金融管理組各轄區承辦人,聯絡電話如下表:
諮詢專線 (02)2351-6633 縣市別 承辦人 分機 臺北市/雲林縣 黃小姐 5848 新北市 吳先生 5853 桃園市/基隆市/連江縣 簡先生 5816 臺中市/金門縣 林小姐 5826 臺南市 廖先生 5857 高雄市 黃小姐 5877 新竹縣市/臺東縣 胡先生 5886 苗栗縣 劉先生 5815 彰化縣 劉先生 5815 南投縣/花蓮縣/澎湖縣 王小姐 5846 嘉義縣市/宜蘭縣 劉小姐 5839 屏東縣 王小姐 5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