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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公告

序號發布日期標題
1721 105-06-15 公告高雄市為辦理柚類105年3月及4月雨害(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22 105-06-15 釋示「農漁會事業發展貸款要點」第11點第2項有關聯貸金額規定
1723 105-06-08 公告臺中市神岡區、潭子區及北屯區為辦理105年4月雨害(遲發性)各該受災農作物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24 105-06-07 公告嘉義縣大埔鄉為辦理改良種芒果105年3月雨害(遲發性)、宜蘭縣冬山鄉為辦理文旦柚105年4月雨害(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25 105-06-06 公告臺中市豐原區等17區及高雄市為辦理各該受災農作物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26 105-05-27 公告桃園市八德區、高雄市及屏東縣為辦理各該受災農作物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27 105-05-24 公告南投縣水里鄉及信義鄉為辦理巨峰葡萄105年5月冰雹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28 105-05-23 因應市場資金水準調降,並參考其他部會政策性貸款辦理情形,自105年5月23日起調降各種「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之利息差額補貼基準0.07個百分點,調整後之利息差額補貼基準如附表,請查照
1729 105-05-19 調整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利率
1730 105-05-19 公告臺中市豐原區、東勢區及新社區為辦理各該受災農作物105年1月寒流(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31 105-05-17 公告臺中市霧峰區、大里區及太平區為辦理糯米荔枝及黑葉荔枝105年1月雨害(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32 105-05-13 配合大樓停電,網站預計將自105年5月13日18時至14日18時暫停服務
1733 105-05-10 公告桃園市中壢區及觀音區為辦理小麥105年4月雨害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34 105-04-29 公告桃園市、臺中市及嘉義縣部分地區為辦理各該受災農作物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35 105-04-21 預告修正「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八條
1736 105-04-21 預告修正「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部分條文
1737 105-04-08 105年3月雨害造成農作物損失,茲公告新竹縣新埔鎮及芎林鄉為辦理草莓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竹北市為辦理小麥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38 105-04-06 公告新竹縣尖石鄉及五峰鄉為辦理水蜜桃105年1月寒流(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臺中市東勢區為辦理梨、后里區為辦理小麥及草莓3月雨害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39 105-03-29 105年3月雨害造成農作物損失,茲公告新竹縣關西鎮為辦理草莓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臺中市神岡區、大雅區、外埔區為辦理小麥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地區
1740 105-03-18 廢止「農業產銷班及班員貸款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二日生效
共97頁,共1924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