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貸款金融協助措施
- 內容
重要措施 內容 災區既有一般貸款展延免息 1.依據金融機構辦理受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辦法規定,經行政院公告為風災災區之受災民眾得檢具受災證明文件,向原貸款農業金融機構申請展延,展延期間利息由政府補貼,免予計收。
2.債務範圍與展延期間:
(1)災區購屋貸款:展延2年至5年。
(2)以災區房屋為擔保之其他貸款、其他擔保貸款或汽車貸款:展延1年。
(3)信用卡應繳款項、其他無擔保貸款:展延6個月。
3.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5日止。風災災區範圍 臺南市、嘉義縣、嘉義市東區、嘉義市西區、高雄市新興區及雲林縣 一般貸款諮詢專線
(02)2351-6633
縣市別 承辦人 分機 臺北市/雲林縣 黃小姐 5848 新北市 吳先生 5853 桃園市/基隆市/連江縣 簡先生 5816 臺中市/金門縣 林小姐 5826 臺南市 廖先生 5857 高雄市 黃小姐 5877 新竹縣市/臺東縣 胡先生 5886 苗栗縣 倪先生 5820 彰化縣 劉先生 5815 南投縣/花蓮縣/澎湖縣 王小姐 5846 嘉義縣市/宜蘭縣 劉小姐 5839 屏東縣 黃小姐 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