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受災農漁民 請於115年3月13日前申請家計週轉金貸款
- 發布日期
- 115年01月30日
- 內容
第738號
114年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受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降雨影響,於9月23日溢流後潰壩,導致下游花蓮縣光復鄉及鳳林鎮等多處遭洪水泥砂淹沒,農業部為紓解受災農漁民短期資金壓力,提供農漁民家計週轉資金,每人最高貸款額度20萬元,利率目前為0.915%,貸款期限最長1年,支持受災農漁民度過難關,有資金需求之農漁民,可就近向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
農金署說明,為協助風災災區受災農漁業者復建,減輕其貸款負擔,已提供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農民組織及農企業天然災害復耕復建貸款免息1年及既有貸款(一般貸款及專案農貸) 本金展延免息等金融協助措施。為協助農漁民遭遇災害受損時,得以即時取得家計週轉金,提供「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受災農漁民家計週轉金貸款」(下稱受災農漁民家計週轉金貸款),受理申請至115年3月13日截止,只要取得受災地區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或稅捐稽徵機關出具之受災證明文件等並符合貸款對象之農漁民,均可提出申請,另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提供信用保證最高9成,協助擔保能力不足的農漁民增強受信能力,期能緩解受災農漁民短期經濟壓力,穩定農家生活。
農金署進一步說明,受災農漁民家計週轉金貸款案件及上開金融協助措施案件,經貸款經辦機構送農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者,其保證手續費於利息補助或免息期間由農業部全額補助。
農金署表示,為協助受災農漁業者復建,已請農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積極提供金融協助,並儘速將前揭措施刊登於營業廳公布欄、電子看板、跑馬燈或網站上,並輔以透過產銷班、農事(漁民)小組或以廣播、電話等方式周知。如有相關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金署:0933-239-983。另農金署官網已設置「近期颱風及豪雨專區」(網址:https://reurl.cc/gYQRgb),方便民眾快速查詢相關內容,並掌握申請資訊。歡迎多多分享,讓更多需要的農漁民及時獲得幫助。
聯絡人:農業金融署周副署長妙芳
電 話:02-23515801
手 機:0918-41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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