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百十五年農民紓困貸款」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 分類
- 解釋函示
- 發布日期
- 114年12月16日
- 內容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16日
發文字號:農授金字第1147467479A號
主旨:公告「一百十五年農民紓困貸款」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第十九條之二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辦理總額度:新臺幣五億元。
二、受理申請期間: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至一百十五年一月二十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本項貸款除依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辦理外,依農民紓困貸款要點規定辦理。農民紓困貸款要點未規定者,依農業發展基金貸款作業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