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98年3月9日以農金字第0985070131號令修正發布「農業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並自98年3月18日施行,依前開辦法第3條規定,一定金額指新台幣50萬元(含等值外幣)之單筆現金收或付(在會計處理上,凡以現金收支傳票記帳者皆屬之)或換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