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農業金融資訊共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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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目的
為促進農業金融發展,依農業金融法第23條規定,督導農業金庫辦理信用部資訊共用業務,以利農業金融法令遵循、透過集體議價降低成本及開辦新種業務。二、措施內容
(一)推動歷程
全國農漁業及金融資訊中心於99 年7 月26 日完成「全國農漁會共用帳務系統」遴選作業,決定以新建系統為優先建置方式,102 年起督導農業金庫建置信用部資訊共用系統,並與北農中心、聯資中心及板農中心簽訂合作意向書加入新共用系統,108年農業金庫設立農金資訊公司維運新共用系統, 目前已有176家農漁會轉入新共用系統,轉換比率達56.6%。
(二)推動成效
優化金融科技及開辦新種業務,如:跨會通提存、黃金存摺、行動網銀APP 、台灣Pay、Line Pay 行動支付等,以提供多元化金融商品,增加信用部業務項目,同時亦提供小農及農漁商店完整便利之金融服務。
三、配套措施
(一)督導農業金庫辦理信用部資訊共用系統優化作業及開辦新種業務。
(二)推動農業金庫與南區共用中心雙方簽訂合作項目,俾利全國311家農漁會信用部資訊整合。
四、相關網站
有關農業金融資訊共用利用推動情形,可於《農業金融署資訊共同利用專區》、《農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網站》 及 《財團法人農漁會南區資訊中心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