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
- 內容
一、緣起
農業經營受天候、疫病及市場價格波動等因素影響,收穫及收入不穩定,且農業貸款多以農地為擔保品,處分不易,農業貸款性質不同於一般商業及房地貸款,農漁民不易自一般商業銀行取得資金,縱能獲貸亦須負擔較高利率,爰農業部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56條及農業金融法第6條規定,推動專案農貸,由貸款經辦機構以自有資金貸放,政府給予利息差額補貼,協助農漁業者取得低利融資。
二、政策目的
農業部為落實執行各項重大農業政策的推動,促進農業發展,提供農業發展充沛資金,支應農業產業、運銷設施、綠能科技、電子商務發展等所需之長期性資金及短期性週轉金,自62年起推動專案農貸,經多次整併調整,目前共計提供19種貸款,範圍涵蓋農林漁牧產業經營、農漁民家計週轉金及天然災害復耕復建等用途,協助農漁業者取得低利融資。
三、措施內容
(一)依據農業政策目標及不同產業特性訂定專案農貸
配合農業部新農業創新推動方案等政策的規劃,及依據農林漁牧產業特性,共制定19種專案農貸,由農業金庫及311家農漁會信用部作為貸款經辦機構,以其自有資金貸放,支應農林漁牧產業發展的資本支出及農漁民家計週轉資金需求,以引導資金挹注農業。
(二)專案農貸推動成效- 自62年推動以來迄113年6月底,計有約135萬戶農漁業者受益,累計貸放7,892億元,貸放金額逐年成長。
- 為輔導培育青農人力政策,鼓勵青壯年返鄉投入農業經營行列,推動「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提供青壯年從事農業所需資本支出及週轉金。截至112年底累計貸放276億元、嘉惠20,313戶農漁業者。
(三) 持續鬆綁法規
農業部賡續推動專案農貸,創造優質資金申貸管道,便利農漁民快速取得營農資金,並配合農業相關政策,持續鬆綁法規及調整貸款規定,充分支應營農所需資金。
四、配套措施
(一)由政府提供利息差額補貼
為全面性發展我國各項農產業,引導資金投入農業,藉由政府編列預算,提供利息差額補貼,促使借款人得以低利率取得貸款資金,及提高貸款經辦機構承作專案農貸的誘因,協力農業經營所需資金。
(二)提供貸款保證
由於農業經營不易,且從事農業工作者,辦理農業貸款時,多為無擔保或擔保品不足,有擔保品者,多只能提供農地,由於農地處分不易,商業銀行不願承貸,為改善此一現象,由政府出資成立農業信用保證基金,由該基金協助擔保能力不足的農漁民增強授信能力,獲得農業經營所需資金。
(三) 設置諮詢專線
農漁業者申請專案農貸如遭遇困難或有相關疑義可撥打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信保基金0963-619301及農業金融署0933-239983。
五、相關網站
有關專案農貸相關規定及常見問題,可於《農業金融署網站》查詢。